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說--壹週刊不實報導,明華園擬提告表演藝術是美好的,但只要被政治沾上了邊,似乎一切就變得荒腔走板。歷經了民國六、七O年代歌仔戲沒落的慘澹歲月,明華園在第二代接班下,以別人不敢做的大膽革新和開疆闢土的精神,扭轉了歌仔戲的命運,重新找回這項本土戲劇的藝術價值,更讓野台的歌仔戲躍登國家藝術殿堂、站上世界舞台。總團長陳勝福一直是個對時代脈動與社會變化相當敏感,同時也很能夠在各種困境下找出生存機會的人,因此,在台灣建築業正夯的時期,明華園是第一個打入工地秀的藝術團體;明華園積極拓展廟會市場、積極和企業提出雙贏策略,讓企業願意辦藝文活動、明華園成功讓許多商品主動找上做廣告代言…等等,這是明華園自己花功夫、花時間,有時候跟一個邀演單位要來來回回跑好幾趟才能談成一場演出得來的成績。明華園不會把苦跟累掛在嘴上,但是會比別人花多幾倍時間來打拼,就是這樣的精神,讓明華園這二、三十年來,平均每年都大約有一百場以上的演出,這跟任何政黨上台或下台,都沒有關係。明華園每一分錢,都是靠著付出演出的勞力掙來的,沒有那種平白的補助。唯一的補助,就只有文建會的扶植團隊,而在文建會的統計資料中,很多團隊的補助都佔到總收入8~10%以上的比例,明華園則是最低的一個,僅有4%。有人評論明華園在扶植團隊的經費也比其他歌仔戲團高,質疑其公平性。但扶植團隊的計畫運作一、二十年,中間來回換過多少評審?也有許多評審跟明華園不同調或不欣賞明華園的藝術表現,但資料一攤開、一比較,誰有沒有在做事都看得一清二楚,因此,即使換了評審,結果當然還是一樣。對於表演藝術的追求,明華園總是寧願賺少一點,也要把錢投資在新戲創作、布景道具和舞台等各方面的設計與研發上,力求每一場演出的精緻、力求每一場演出的盡善盡美,因為,總團長常常說「我們自己覺得做了100分,別人看可能只有80分」。所以,也許有主辦單位會忍不住抱怨明華園連觀眾座椅怎麼排、主辦單位的長官要坐那邊都要管,那是因為明華園對每一場演出都很重視。也因為這樣,明華園的每一場演出,至少都能吸引3000至10萬人觀賞,成為各縣市政府、企業單位辦活動時最喜歡找的團隊之一,連宣傳都不需太費力,因為只要明華園的舞台一搭起來,那裡,就少不了滿聚的人氣。就是靠著這樣的打拼精神,和家族的成員每個人的“巴結”--現代,除了在民間跑的外台戲班,有多少表演藝術團體的演員能夠忍受跟著布景道具一起擠在卡車後座?能夠在下了戲、卸了妝,即使是體重不到50公斤的女演員,一樣要拖著比自己還重的戲箱、幫忙收拾布景道具到深夜,然後再坐著顛頗的卡車回家?明華園是用這種方式在節省成本和開銷的,沒有那種到遠一點的地方只演一場就住宿、然後隔天再悠閒地坐高鐵回家這種好康。之前,曾有劇校的應屆畢業生來過明華園一次後就嚇到了,說「外台戲太苦了,希望自己以後只參加劇場表演…」。但明華園的演員就是有辦法做到,不管颳風下雨、不管寒冬還是酷暑,就是靠著總團長在前面開疆闢土,明華園演出及幕後人員接在後面認真扮好自己的角色,明華園才能有今天,這82年,不是隨隨便便、輕輕鬆鬆就得來的。有些人喜歡評論明華園的成功是靠著行銷、靠著聲光技術,但,認真看過明華園的戲,就會知道,每個演員在台上的那一兩個小時,背後是下了多少的功夫。如果沒有堅強的實力頂著,只靠虛有其表的宣傳,就會如同蛋塔效應一樣,風潮一下子過了就沒有,但明華園卻有辦法三十多年來一直都保持著滿檔的演出和滿滿的人氣,有人真的認真去瞭解明華園付出了什麼嗎?那絕不是只用酸葡萄的心理就想得透的。今天,壹週刊那樣的報導、那樣的標題,對一直在表演藝術界辛苦耕耘的明華園真的非常不公平。如果,今天明華園有能力拿到2.8億的補助,那麼,孫翠鳳何必那麼辛苦,演到燒聲了還是得撐著?因為,明華園不是個人劇團,每天太陽一出來,就是一團上百人的生計要打算。所以,即使大家再忙再累、有邀演,就一定接下來。從事表演藝術行業的人也應該都能夠瞭解,表演藝術因為是現場演出的活動,所以成本都很高,舞台是算一次一次的費用、燈光音響、人事開銷…等等,並不會因為演更多場而讓成本降低。然而主辦單位通常演出經費都有限,表演藝術的演出經費很難向上提升,周邊廠商一個個因原物料、因物價不斷調漲,表演團隊還是只能咬著牙吞下來。因為明華園的人氣,所以從很早開始,就不斷有候選人喜歡邀請明華園演出。總團長陳勝福曾說「只要是夠支持文化藝術的候選人,明華園就支持。」當然,總團長自己也難免會有個人的政治偏好,也許幫哪一個顏色的多了點,明華園從此就被染上某個顏色的標籤,但這些,總還是在候選人要有幫文化藝術界做事的原則之下進行。今天,總團長帶著和他深交一、二十年的律師朋友召開澄清記者會,在場的一位媒體朋友問到,民進黨的蔡煌郎立委被記者訪問時說:「難怪孫翠鳳每次都站馬英九旁邊,因為油水多嘛!」,總團長只有淡淡的回應:「請蔡立委摸著良心自己回想一下,一兩年前明華園到草屯演出時,是誰自己跑來要求要站上明華園的舞台講話的?明華園拒絕了嗎?沒有,當時我們心胸很寬大的接納您上台,但今天只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卻可以把話講得這麼難聽,是否有失道德呢?」攤開週刊報導的內頁,大大的馬英九穿著2號競選背心和孫翠鳳站在一起的畫面,卻是2007年馬先生還沒選上總統時,在明華園舞台上的畫面,週刊故意用舊照片影射馬總統給了明華園多少好處…實際上,就如總團長說的:「當馬英九的朋友很好嗎?沒有,他只有需要幫忙、有困難的時候找你。」記者會結束,同事看著東森的跑馬燈上寫著:「明華園得2.8億,林懷民嘆厚此薄彼」,我們馬上問了交情還不錯的林老師「真的這樣說嗎?」林老師立刻大喊冤枉說「天哪?電視台什麼時候問過我啦?我絕對沒說過這樣的話…」看,這就是台灣的政治生態、媒體生態,即使沒有的事都可以無中生有,媒體本應是恪守專業、真實性及平衡報導的單位,現在卻淪為人云亦云,為了收視炒作的”綜藝節目”。就如同總團長今天在路上感嘆的話「這些人可以在大街小巷大聲罵,道歉時卻在私下小聲到沒人聽得到…」對於週刊的不實報導回應,都在下方的聲明稿中,也請其他在網路或公開平台亂評論的朋友注意。總團長在今天的記者會上請壹週刊在兩天內道歉,不然就採取法律行動。一旁的同事附和說:「看是誰說我們拿2.8億的,就叫他們賠2.8億吧!這樣我們很快就非常有錢了!」---------------------------------------------------------------------------------------------明華園戲劇團及孫翠鳳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稿壹週刊於民國100年12月14日出刊的第551期雜誌於封面及第50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不當輔選 政府補助明華園2.8億 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報導,但該報導的內容顯與事實不符,對明華園戲劇團、孫翠鳳女士的名譽權損害甚鉅,明華園戲劇團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為發表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后,以正視聽:一、明華園戲劇團是一本土性的表演藝術團體,本著精益求精的精神,多年來以創意和精彩的演出廣受社會各界的好評與支持,並不分藍綠,且經常獲諸多單位、團體、企業或個人邀請演出。明華園戲劇團於演出時一向尊重邀請單位的需求,僅單純從事戲劇演出活動;然明華園戲劇團自今年選舉活動開跑以來,從未為任何不當輔選之行為,活動所需的經費也由邀請單位負責支付,至於邀請單位的經費來源明華園戲劇團無過問之權。二、明華園戲劇團近三年來從未獲得政府補助新台幣二億八千萬元,用以從事輔選,壹週刊的報導明顯誤導視聽而與事實不符。明華園戲劇團平時接受邀請單位業務委託,是依雙方合約的約定或按《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而取得標案,進而執行演出事務,絕無壹週刊報導指出的不當輔選或有孫翠鳳拿公帑挺藍營的行為。三、壹週刊本期的上開報導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敬請壹週刊於「二日」內向明華園戲劇團及孫翠鳳女士公開致歉,並主動向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聯繫,商議賠償明華園戲劇團名譽損害之相關事宜,否則明華園戲劇團及孫翠鳳女士將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聲明人:明華園戲劇團 總團長陳勝福聲明人:孫翠鳳代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宜鴻律師中華民國100年12月14日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
- Jun 02 Sat 2012 02:51
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說--壹週刊不實報導,明華園擬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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